T GIEHA 008-2018 是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的标准,用于评估空气净化器的除菌性能。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除菌性能分级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除菌效果要求、除菌性能分级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使空气经过净化部件实现空气循环净化,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具有一定微生物去除能力,可以具有其他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工业、车辆、治理等专业用途设计及腐蚀性、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三、试验方法:
1. 模拟现场除菌试验
空气净化器在实验舱中运行时间为1 h,模拟现场除菌试验按照QB/T 521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空气净化器对空气中加人的白色葡萄球菌的除菌效果。
2. 自然菌除菌试验
空气净化器在其标称的最大适用面积的室内空间或依据洁净空气量计算得到的适用面积的室内空间中运行l h,也可以选择在20 m³室内空间中运行4个循环次数,按照QB/T 5217规定的方法测试空气净化器对空气中自然菌的除菌效果。
四、试验要求:
根据该标准,空气净化器的除菌性能被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能够在空气中去除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去除率达到 90% 以上。
二级:能够在空气中去除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去除率在 80% 以上但低于 90%。
三级:能够在空气中去除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去除率在 50% 以上但低于 80%。
空气净化器的除菌性能评估需要满足多项要求,包括测试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的控制,以及测试方法的标准化等,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