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489-2012是中国国家标准,标题为《乐器有害物质限量》,发布于2012年7月1日,适用于乐器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其包装材料、木材及其制品、金属材料、胶粘剂、塑料及其制品等使用的材料和制品的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此标准涉及的有害物质包括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异氰酸酯、甲醛、乙醛等。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乐器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允许限量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乐器、乐器配件及置于室内的乐器包装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贮存、运输过程中的外包装物。
二、试验设备:
大型VOC释放量环境舱
三、测试方法:
1. 甲醛释放量的采样与测定:
甲醛释放量在测试舱取样口处进行。采集,测定方法按GB/T18204.26—2000中第一法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规定进行。
2. 苯、甲苯、二甲苯释放量的采样与测定:
苯、甲苯、二甲苯释放量在测试舱取样口处进行。采集、测定方法按GB11737的规定进行。
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采样与测定: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在测试舱取样口处进行。采集,测定方法按GB 50325-2010中的附录G的规定进行。
此外,该标准规定了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吉他、低音提琴等常见乐器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包括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物质的含量限制,旨在保护乐器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