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897.4-2008 原电池第4部分 锂电池的安全要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是GB/T 8897系列标准的第4部分,主要针对锂电池的安全要求进行规定。
该标准是原电池标准的第四部分,共分为前言、范围、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章节。
一、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锂原电池的检验项目和要求,以保证锂原电池在预期的使用以及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情况下安全工作。
注:GB/T 8897.2中已标准化的锂原电池应符合本部分中所有适用的要求。不言而喻,本部分也可以用来检测和/或保证未标准化的锂原电池的安全性。但是无论属于上述的哪种情况,都不声明或者保证符合(或不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电池能够满足(或不能满足)用户的任何特殊用途或需求。
二、试验设备:
锂电池检测试验设备汇总
三、主要试验:
高空模拟、振动、碰撞、冲击、重物冲击、热冲击、热滥用等。
四、试验要求:
对锂电池的安全性能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电池的安全性、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环境适应性等方面。其中,安全性要求包括过充、过放、短路、过电流、过温等情况下电池的安全保护要求,机械性能要求包括振动、撞击等情况下电池的耐受能力,电气性能要求包括电压、电流、电阻等电学参数的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包括电池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要求。
GB/T 8897.4-2008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锂电池的安全性能,保障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电池生产企业和电池用户而言,该标准也有指导意义,可以帮助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和使用规范,提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