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485-2007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名称为“道路车辆 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环境耐久性”。该标准规定了道路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环境耐久性试验方法和评定要求,旨在确保这些装置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的正常工作和长期可靠性。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辆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环境耐久性试验的一般要求、试验项目(前照灯和前雾灯的热循环试验,通用的热循环试验、热冲击试验、热变形试验,盐雾试验﹑防尘试验、随机振动试验、防水试验﹑配光镜强度试验、耐润滑油、耐燃油和耐清洗液试验﹑光源辐照试验),适用性、设备、试样﹑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和结果判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M,N和О类机动车辆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回复反射器除外)。
二、试验设备:
淋雨试验箱、砂尘试验箱、高低温试验箱、盐雾试验机等
附:环境试验设备汇总
三、试验要求(部分):
1. 每项试验应使用新试样,根据试验项目的需要也可以使用同一试样进行不同的试验。
2. 对于为12V和24V系统两者设计的装置,除配光性能外,全部试验应使用光源标称电压为24 V的装置。配光性能应按相关标准规定检验。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道路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辆等。通过按照该标准进行环境耐久性试验,可以评定道路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适应性和可靠性,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