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667-2017 是中国国家标准,题为 "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lectric Balance Bicycles)。
该标准规定了电动平衡车的基本技术要求,包括结构设计、性能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等方面。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平衡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为动力能源的电动平衡车(除军用、警用及其他特种用途外)。
二、试验项目:
ip等级防护试验、高低温试验、盐雾试验、湿热试验等。
三、试验设备:
恒温恒湿试验箱、盐雾试验箱等。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方法(部分):
低温运行试验:
1. 将平衡车整机按GB/T 2423.1-2008 的规定放入温度试验箱中,使平衡车开机并正常运行。将试验箱内温度以l ℃/min 的速率由室温降至(-10±2)℃或制造商规定的平衡车最低运行温度(两者取温度较低值);
2. 被试平衡车持续运行直到其低电量安全告警为止,之后以1℃/min 的温升速率将试验箱温度升至室温﹔
3. 按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将被试平衡车充满电﹔
4. 重复1和2步骤﹔
5. 取出样品在室温下进行恢复,恢复时间应足够使温度达到稳定,至少1h。恢复后检查被试样品能否正常工作。
试验过程中,车辆不能在低电量安全告警前出现突然断电而车轮停转。
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电动平衡车在结构设计、性能和安全方面满足一定的要求,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通过遵循该标准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可以对电动平衡车进行评估和验证,确保其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电动平衡车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销售,以及与电动平衡车相关的产品认证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