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085.4-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4部分:盐雾》是中国国家标准,属于光学和光子学领域。该标准规定了一种用于测试光学和光子学产品在盐雾环境条件下的性能的试验方法。
一、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光学和光子学盐雾试验的环境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光学和光子学仪器,包括来自其他领域的组件(如机械、化学和电子设备)的盐雾试验。
二、试验项目:
盐雾试验。
三、试验设备:
盐雾试验箱(复合盐雾试验箱)等。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程序(部分):
温度
试验期间,暴露区里的温度为35 ℃±2℃。如果试验期间需要打开试验箱(室)的话,打开试验箱(室)时允许温度有很小的下降,但应测量记录下整个试验期间的温度变化情况。
注:宜用自动温度记录仪记录温度曲线﹐确保试验箱有充分的绝热性能,使温度分布均匀。
盐雾
每单位时间暴露室内被雾化的试验溶液的总量为:在不少于16 h的时间内,每 80 cm°的水平收集区域平均每小时收集 1.5 mL±0.5 mL溶液,收集容器放置于试验箱(室)底部。
检查盐雾分布的均匀性和沉降性的方法是:在试样架附近的底部安放至少两只收集器,分别置于喷嘴的最近和最远处,安放时应避免收集到从箱顶,箱壁、箱架或试样上滴落下的冷凝液﹐收集器用直径为10 cm的玻璃或塑料漏斗用塞子固定在玻璃或塑料量筒上。
试验间断和试验箱的开启
在整个试验周期里,试验溶液的雾化不可间断,试验箱(室)除需要中间检测试样外不可打开,中间检测时应小心拿取并防止试样干涸,需要时可采用室温下的5%氯化钠溶液来保持试样的湿润,在整个试验持续时间里,每隔24 h 的中间检测不应超过30 min。
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光学和光子学产品在盐雾环境下的耐受性和性能稳定性。这对于这些产品在海洋、海岸或其他具有高盐度环境的地方使用非常重要,例如航海导航设备、海洋观测仪器、军事光学设备等。通过进行盐雾试验,可以确定产品的可靠性和耐久性,以确保其在恶劣环境中的长期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