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355-2008 船舶用电动测量和控制仪表 通用技术条件》是中国国家标准,它规定了船舶用电动测量和控制仪表的通用技术要求。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用电动测量和控制仪表(以下简称船用电动仪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船舶及海洋工程使用的电动测量和控制仪表。本标准适用的船用电动仪表按其功能可分为:
a)检测仪表(检测温度,压力、液位﹑流量﹑机械量等变量用的仪表)﹔
b)控制仪表(位式控制器、连续控制器等);
c)执行器(控制阀、执行机构等);
d)显示仪表(记录仪、指示仪等);
e)其他适用的仪表。
对于各类不同产品所特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未予规定的,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
二、试验项目:
高低温试验、湿热试验、盐雾试验、长霉试验、倾斜摇摆试验、振动试验、日常辐射试验等。
三、试验设备:
倾斜摇摆试验台、霉菌试验箱、振动试验机、恒温恒湿试验箱、氙灯老化试验箱、盐雾试验机等。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程序(部分):
霉菌试验:
本试验应按GB/T 2423.16的规定进行。
如果仪表的绝缘零部件和涂层材料已具有抗霉菌试验合格报告,在有效期内可免做试验。
用按GB/T 2423.16规定培养而得的混合孢子悬浮液进行试验,或按照用户与制造厂商定的菌种进行试验。
按GB/T 2423.16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用孔径不大于0.5 mm的喷嘴将混合孢子悬浮液呈细雾状均匀喷射在被试仪表整个暴露表面,然后将被试的一组(3台或3件)仪表放置于试验箱内28 d。试验结束后立即取出,按表7的规定检查长霉程度。如需作性能试验,应以两组仪表进行试验。
倾斜试验:
将被试仪表相对于规定的安装位置的前、后、左、右各倾斜22.5°,每个方向均应接通电源进行功能试验各15 min,观察其能否正常工作。
摇摆试验:
将船用电动仪表放置在摇摆试验台上接通电源,绕前后,左右两水平轴向,各摇摆22.5°,摇摆周期为10 s,持续时间为15 min,进行功能试验,观察其能否正常工作。
GB/T 8355-2008 标准是为了确保船舶用电动测量和控制仪表的性能、安全和可靠性而制定的,它对仪表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以满足船舶领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