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24.3-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3部分:高温试验》是中国国家标准的一部分,它是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的一部分,主要涵盖了对无人机系统进行高温试验的相关规定。
一、范围:
GB/T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高温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高温环境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以此来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对高温环境的耐受能力。
二、试验项目:
高温试验。
三、试验设备:
高温试验箱。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程序(部分):
高温贮存试验步骤如下:
a)按GB/T 38924.1-2020中 4.5规定将受试设备安装到试验箱(室)内,安装完成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对受试设备进行功能/性能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以确保受试设备安装完好﹔
b)受试设备不工作,按4.1.4规定的温度变化速率将试验箱(室)内温度调节至4.1.2规定的低温贮存试验温度并保持6.1.1确定的温度稳定时间,以使受试设备达到温度稳定﹔
c)保持受试设备不工作,在此温度下再保持4.1.3规定的持续时间。
高温工作试验步骤如下:
a)按GB/T 38924.1-2020中4.5规定将受试设备安装到试验箱(室)内,安装完成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对受试设备进行功能/性能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以确保受试设备安装完好﹔
b)受试设备不工作,按4.2.4规定的温度变化速率将试验箱(室)内温度调节至4.2.2规定的低温工作试验温度并保持6.2.1确定的温度稳定时间,以使受试设备达到温度稳定﹔
c)受试设备不工作继续保持2 h,之后工作至少2h(或设备性能标准规定的最长连续工作时间),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功能/性能检测,记录检测结果。
GB/T 38924.3-2020 标准是为了评估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在高温环境下的性能和可靠性而制定的。它提供了具体的试验方法和要求,以确保无人机系统在高温条件下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