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6981-2003 硬包装容器透湿度试验方法》是中国国家标准,用于测量硬包装容器的透湿度,即容器内部与外部湿度之间的湿气透过容器壁的能力。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量较轻的硬质包装容器透湿度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硬质包装容器在单项或多项的运输包装件试验后的透湿度测定。
二、试验项目:
透湿度试验。
三、试验设备:
恒温恒湿试验箱。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程序(部分):
常规试验:温度40℃±1℃,相对湿度90%±2%。
仲裁试验:温度40℃±0.5℃,相对湿度90%±1%。
1.将适量的干燥剂放入一个或多个贮器(或称量瓶)内,并将其放在试样的中心处,必要时可使用不吸湿的支撑物支撑。
2.干燥剂可装入金属网,纤维纸或细布袋内;也可装入其他不吸收水汽的贮器内,放入的深度应不少于15 mm,不大于25 mm。当放入试样内时应将贮器盖取去﹐然后密封试样。
3.使用两个或多个干燥剂贮器的原则是:
a)根据称量天平的最大称量,当单个贮器装之干燥剂量超过该最大称量时;
b)干燥剂在试样内暴露的面积应不少于试样最大截面积的10%,当单个贮器内干燥剂的暴露面积小于它时;
c)根据干燥剂的使用量,当单个贮器容纳不了时。
4.试验时的操作程序:
a)将适量干燥剂贮器放入试样内,密封容器﹐放入试验箱(室),使之缓慢预热到40℃,然后进行规定条件的试验。
b)湿热试验,将预热了的试样立即转入湿热试验箱(室)内(若原来的湿热试验箱(室)内预热的,则开始加湿)。以7.1规定的湿热空气条件在试样周围不断的自由循环,对试样进行持续试验。
5.在适当的间隔时间定期取出称量贮器进行称量。记录增量随时间的变化,并作出其间的关系图,试验时间必须持续到获得至少有三个连续测试点成一直线时止,曲线这部分直线的斜率,即为该包装容器稳定增量速率期间的透湿度值。
6.试验的精确度会因过多频繁地称量而受到影响。各类容器标准应根据容器透湿度的大小自行确定合适的称量间隔时间,推荐采用下列间隔时间:对具有高透湿度的包装容器,推荐最小称重间隔时间为2d~3 d;对具有低透湿度的包装容器,推荐15 d~30 d称量一次。
7.试样在称重处允许滞留放置时间为1 h,使温度适当平衡;取出试验箱(室)外的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 h。
8.若用实际产品来代替干燥剂进行试验时,不一定会得到恒定的增量速率。对其进行试验时,应在试验开始前测定其最初的含水量或干燥产品的重量,然后将密封好的试样放在湿热试验箱(室)中试验一预定的时间(通常为30 d)。然后取出,测出试验结束时产品的平均含水量或其重量,从试验前后所测得的两次含水量或重量,即可求得该期间的透湿度值。
透湿度试验用于评估硬包装容器对湿气的阻隔能力。这对于某些产品,尤其是食品、药品等,非常重要,因为湿气可能对这些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透湿度试验,可以确定包装容器是否满足产品的保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