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131.1-2018 生橡胶 挥发分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热辊法和烘箱法》是中国国家标准,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规定了测定生橡胶挥发分含量的两种方法:热辊法和烘箱法。
一、范围:
1.GB/T 24131.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热辗法和烘箱法测定生橡胶中挥发分含量的两种方法。
2.这些方法适用于测定列入GB/T 5576中R组橡胶的挥发分含量。R组橡胶是指含有不饱和碳链的橡胶,例如天然橡胶和至少部分由双烯经合成的橡胶。这些方法也可适用于测定其他橡胶,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验证质量的改变仅是由于实际挥发性物质的损失而不是橡胶降解所致。
3.热辗法不适用于天然橡胶及在热混上难以处理的合成橡胶,也不适用于碎片状和粉末状橡胶。
4.按这些方法测定未必能得到相同的结果。因此,在有争议的情况下,烘箱法A为参照法。
注:不同类型的橡胶所适用的试验方法参见附录A。
二、试验项目:
挥发分含量测定。
三、试验设备:
烘箱。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程序(部分):
天然橡胶
1.按GB/T 15340 从实验室样品中称取约600 g 试验样品并按附录B均匀化。称量均匀化前后试验样品的质量(质量分别为m7和m8),精确至0.1 g。均匀化的试验样品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如有必要,从均匀化后试验样品中剪取试样,用于其他化学和物理试验。
2.从均匀化后的试验样品中称取约10 g试样,精确至0.001 g(质量m9)。
3.设置开炼机辗筒表面温度70℃±5℃,将试样通过辗筒两次压成厚度小于2 mm的薄片。
4.将试样放入105℃±5℃的烘箱中干燥1h,打开通风口,如果安装了循环风扇﹐也将其打开。放置试样使其尽可能最大面积与热空气接触。取出试样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并称量。重复干燥试样30 min冷却后称量,直到连续两次称量值之差不大于0.001 g(最终质量m10)。
5.如果橡胶为粉末状,可随机称取约10 g试样,置于方便称量的干净的玻璃表面皿或铝碟中称量(质量m9),精确至0.001 g。按4干燥试样并称量(最终质量m10),精确至0.001 g。
GB/T 24131.1-2018标准中第1部分关于热辊法和烘箱法的规定和要求,对于测定生橡胶挥发分含量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橡胶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促进橡胶工业的发展。该标准的发布有助于确定生橡胶中的挥发分含量,这对于橡胶制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橡胶工业和相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