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3-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3部分:温度变化试验》是中国的行业标准,属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的一部分,专注于温度变化试验。
该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温度变化试验的方法和要求,用于评估机载设备在温度变化环境下的性能和可靠性。
一、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温度变化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上会受到温度变化影响的设备。
二、试验项目:
温度变化试验。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程序(部分):
S2类设备试验程序
预处理
试验样品应在HB6167.1-2014中4.1规定的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达到温度稳定。
试验步骤如下:
a)在试验箱1中放入试验样品,并启动试验样品工作。
b)使试验样品在其低温工作温度下达到温度稳定。
c)尽可能快地将试验样品从试验箱1中转入试验箱2中,最长转换时间不超过5 min。当使用两个单独的试验箱时,允许在试验样品转入后立即运行。若转换过程需要大于5 min,则应在合格鉴定表中注明。
d使试验样品在高温工作温度下达到温度稳定,温度稳定过程中,对试验样品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设备性能标准。
e)试验样品停止工作至少2 min。
f)启动试验样品工作,尽可能快地将其从试验箱2中转入试验箱1中,最长转换时间不超过5min。当使用两个单独的试验箱时,允许在试验样品转入后立即运行。若转换过程要求大于 5min,则应在合格鉴定表中注明。
g)让试验样品在低温工作温度下达到温度稳定,并让其继续工作至少1h,温度稳定过程中,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设备性能标准。
h)保持试验箱1的温度为试验样品低温工作温度不变,然后让试验样品停止工作30min。
i)使试验样品恢复至环境温度并达温度稳定,在最后一个循环对试验样品进行检测,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设备性能标准。
至少应完成两个循环(上述的步骤a~步骤i)。如果在一次循环的每一温度变化段期间能够完成试验样品的功能性能测试,则仅需在试验的第二个循环期间进行测试;如果温度变化段期间的时间不足以完成功能性能测试,则应进行足够次数的循环,以便确定其全面符合性。试验期间,当出现由于温度升高而引起试验样品上出现凝露的潜在危险时,应控制试验箱内空气湿度以便消除这种凝露。
通过温度变化试验,可以检测机载设备在温度变化环境下的性能退化、故障模式和失效机理,为产品的设计和改进提供依据。同时,该标准也有助于确保机载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民用飞机的整体性能和乘客的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