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167-2011 船用电气电铃、警钟和鸣音器》是中国的一项标准,用于规范船舶上使用的电气电铃、警钟和鸣音器的设计、安装和使用。这些设备在船舶上具有重要的作用,用于发出各种警报、通知和信号,以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和船员生命财产安全。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电气电铃、警钟和鸣音器(简称音响信号器)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上连用的电气电铃、警钟和鸣音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二、试验项目:
温度试验、湿热试验、倾斜摇摆试验、振动试验等。
三、试验设备:
振动试验台、摇摆倾斜试验机等。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程序(部分):
湿热
音响信号器在常温(25±3)℃、相对湿度45%~75%和高温(55±2)℃、相对湿度90%~95 %的环境条件下各项功能应能工作。
倾斜和摇摆
变送器在横倾22.5°、纵倾10°,横摇±45°、周期10 s。纵摇±10°、周期7 s的条件下,应满足4.5.2~4.6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