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175.3-2018《手表外观件佩戴环境试验方法 第3部分:光照试验》是关于手表外观件在光照环境下进行试验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手表外观件在光照辐射下的耐光照性能的试验方法,包括试验设备、试验条件、试验步骤等。
一、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手表外观件佩戴环境光照试验的试验准备、氩弧灯方法、紫外灯方法和试验结果。氩弧灯方法适用于模拟在日光照射环境下的试验。在不具备氩弧灯方法试验装置的情况下,可使用简易的紫外灯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手表玻璃,以及金属及合金、金属陶瓷、塑料、橡胶、皮革等材料制造的表壳、表盘、后盖、表带、带扣等手表外观件的光照试验。
二、试验项目及设备及设备及设备:
三、推荐厂家:
环仪仪器
四、(部分)试验过程:
紫外灯试验方法:
a)试验前,检查紫外灯和试验箱是否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紫外灯是否洁净且在使用有效期内;
b)将试样平放到托盘上(需要装夹的试样应先在试样架上装夹好),被测表面朝向照射光源;
c)启动开关,将试验箱内温度设定为50 ℃,并将试样在紫外灯下照射至少72 h;
d)将试样从试验箱中取出,并在QB/T 4781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验。
试验结果
试验结束后,将试样在QB/T 4781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验,观察外观件的表面颜色和外观质量的变化。在检查过程中,通过与未试验的标准试样比较或去掉遮盖物与未暴露的表面比较的方法来评估试样变化。
试验报告按照QB/T 5175.1-2017中2.7的规定完成。
总结:
在光照试验中,试样的一部分表面应用遮盖物遮住,以便对比观察光照试验对其表面颜色和外观质量的影响。遮盖物应为对光照稳定的不透明材料,如薄铝片或铝箔纸等。对于具体的试验操作和要求,建议详细阅读QB/T 5175.3-2018标准的原文,以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