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紫外试验箱
技术规格书
荧光紫外试验箱技术规格书
1 .设备名称
荧光紫外试验箱
2. 数量
1套。
3.设备用途
用于测试高分子材料的耐紫外老化性能。
4. 设备技术参数及规格
4.1对设备的基本要求
具备光照、冷凝和喷水程序控制循环功能;具备触摸屏操作界面,可储存程序不少于12个;具备自动诊断报警和提醒功能,有自动保护程序;具备自动校准功能,且校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需满足ASTM G 151、ASTM G154、ISO 4892-1、ISO 4892-3、ISO 11507、GB/T 16422.1、GB/T 16422.3、GB/T 14522、GB/T 16585等标准的要求。
4.2技术指标和配置
(1)辐照强度:UVA340:0.20~1.55W/(m2@340nm);UVB313:0.20~1.23W/(m2@313nm);设备可连续自动监测紫外光辐照强度,并通过调节灯管的输出来补偿因灯管老化或任何其他因素造成的光强变化。
(2)荧光紫外灯数量:8只;
(3)黑板温度:光循环:45~80℃;冷凝循环:40~60℃;
(4)样品曝晒区域不小于4000cm2;
(5)样品容量:不小于48个(75×150mm);
(6)光源:可使用UVA、UVB所有灯管。
(7)设备应自带校准显示器和紫外校准探头,可对光强进行校准。
5 技术文件
仪器提供以下的文件资料:
(1)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及维护手册(纸质版2套,电子版1套);
(2)产品合格证(1套);
(3)质量保证书(1套);
(4)产品检验报告(1套);
(5)装箱单(1套)。
6.安装、调试要求
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使用所需的现场条件要求,包括场地和供电、供水等。
设备到达买方,得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在14天内到达买方现场。
设备在买方的安装调试由卖方负责指导安装,买方负责提供卖方相应的现场配套和安装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安装工作人员。安装调试所需工具由卖方自备。卖方负责调试、验收及培训的相关费用。
7.培训、验收要求
7.1培训
在买方现场,卖方安排对买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软件的使用、日常维修、简单故障的识别及排除等,费用由卖方负责。
7.2交货与验收
至合同生效后120天内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
*终验收按以下条款进行:
·设备外观检查,开箱后设备主件及附件无损伤;
·设备主件及附件数量齐备;
·设备各种资料应齐全,包括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装箱单等。
·设备各项性能指标应达到合同技术附件规定要求。
8.质量保证要求
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套系统质量保证期12个月。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保修。保修期过后,要求终身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及备件供应。
9.安全、职业卫生与环保要求
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保护标准要求,产生危险、职业病危害和污染的设备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装置配套齐全有效,危险、危害、污染部位应粘贴安全警示和中文说明。
10.包装、运输要求
包装箱应坚固适于长距离运输,附件、备件及技术文件(包括设备说明书、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应单独包装。
编制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