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温高海拔低气压试验舱做高温低气压综合试验,可以参考一下试验程序。
试验设备:高低温高海拔低气压试验舱
设备品牌:环仪仪器
试验标准:GB-T2423.21-2008试验M:低气压
一、试验说明
将试验样品放入试验箱(室),然后将箱(室)内气压降低到相关规范规定的值,并保持规定持续时间的试验。
二、试验设备
试验箱(室)应具有能保持本部分第4章所规定的低气压条件的能力。
在恢复气压至正常时,应注意避免发生由于辅助设备、装置及导人不清洁的空气而使箱内空气发生污染的情况。
当对散热试验样品进行试验时,相关规范可根据GB/T2423.26的要求对试验箱(室)进行适当的规定。
三、试验要求
1.试验箱(室)内的温度应在规定的试验标准大气条件温度范围内。当不要求样品在运行状态下进行试验时,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按其正常位置(除非另有规定)放入试验箱(室)内。
2.将试验箱(室)内的气压降低到符合规定严酷等级的值,如有需要,相关规范可规定气压变化速度,不大于10 kPa/ min。
3.当要求样品在运行状态下进行试验时,样品应通电或加电气负载,应检查确定试验样品是否能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功能。试验样品可按规定的持续时间保持在运行状态,或是按相关规范的要求断开电源。
若相关规范要求中间检测时,则应进行中间检测。
4.对散热试验样品,相关规范可要求在降低气压以前或以后对试验样品通电足够长的时间,使其达到热稳定,并进行功能试验和(或)检测。
5.气压应保持规定的持续时间。
6.使气压恢复到常压,若相关规范有要求时,气压变化的速度应不超过10kPa/min.
四、恢复
若相关规范无其他规定,试验样品应保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时间不少于1 h,但也不超过2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