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1551的本部分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器(以下简称“空气净化器”)在抗菌、除菌功能方面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和标识。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具有除菌功能的空气净化器。
试验设备:20m³细菌气雾室
设备型号:HYKJ-20
设备厂家:环仪仪器
其他设备:
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对空气中细菌的捕获率大于95% ;
喷雾染菌装置(气溶胶喷雾器):喷出的气溶胶微粒的直径90%以上应小于10um;
高压蒸汽灭菌器;
恒温培养箱;
干热灭菌器;
冷藏箱;
试验原理:
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测定对照组和试验组中菌落数的初始数值和结束时数值,并依据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出对空气中细菌和微生物的抗菌、除菌率。
自然消亡率(%)=(对照组初始时菌落数-对照组结束时菌落数/对照组初始时菌落数)*100%
抗菌(除菌)率(%)=(试验组初始时菌落数(1-自然消亡率)-试验组结束时菌落数)/(试验组初始时菌落数(1-自然消亡率))*100%
抗菌除菌的空气净化器,旨在解决现有的空气净化器,在其使用的过程中,不具备对干燥的室内进行加湿的功能,净化器进风口处的过滤网不易拆卸,使得后期清理作业十分繁琐,且无法对其室内空气中的细菌进行除菌作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