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光学或光子学产品需要进行温度和振动综合环境试验,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试验要求。
光学或光子学温度振动综合试验要求:
试验设备:环仪仪器 三综合测试设备
试验标准:GB/T 12085.22-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22部分: 低温、高温或温度变化与碰撞或随机振动综合试验
试验要求:
a.低温和高温试验顺序
试验中,试样可在试验箱(室)内重新安置,以便试样能在大气环境温度和试验箱(室)温度之间的任何温度下,沿另一轴进行冲击或振动,但不应出现凝露、霜或冰。
低温温度范围选取:-10℃、-25℃、-35℃
高温温度范围选取:40℃、55℃、63℃
b.温度变化试验顺序
首次温度周期从环境大气温度开始。一个循环的持续时间7 h~8 h,其取决于所需的严酷等级,与循环过程的温差无关。试验箱(室)的平均致热或致冷速率应注意试样温度的连续变化(见图1)或应在相应的规范中规定。
温度变化范围选取:-10℃~40℃、-25℃~55℃、-35℃~63℃
振动要求:
随机振动:
20Hz~150Hz,0.02g²/Hz;20Hz~500Hz,0.005g²/Hz;20Hz~2000Hz,0.001g²/Hz
光学和光子学仪器试验应采用半正弦脉冲。试样应沿每个轴向每一方向经受1000次冲击,或确定具体的冲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