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出《ANSI Z21.103-2017 室内和室外用无味便携式燃气营地加热器》的标准,在使用气体取暖炉CO排放室做试验之前,会有一些注意事项,按照以下操作事项,可以把试验进行得更顺利,下面,我们来看看采用气体取暖炉CO排放室做试验前需要做哪些处理。
环仪仪器气体取暖炉CO排放室 试验前操作事项:
1.采用手段通过单一开口排放烟气,这种手段不得影响到二次通风。
2.对于配备可调节(有限调节)压力调节器或可调节手动燃气阀,或两者兼备的加热器,加热器的集气管压力应调整到比燃烧器调整期间获得的压力低15%的集气管压力。
3.对于配备固定设置压力调节器和不能调整至除全开或全关位置的不可调节手动燃气阀的加热器,应按照条款对所有测试气体使用降低的进气测试压力进行测试。
4.在短暂的排空期(至少2分钟)后,应采集烟气样本。
然后,应调整集气管压力以提供制造商规定输入率的109%。在短暂的排空期(至少2分钟)后,应采集烟气的另一个样本。当调节器出口压力不能轻松调整时,可以在燃气器具压力调节器拆除或锁定在全开位置的情况下获得输入率的增加。
所采集的样本应进行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分析。在燃烧产物的无空气样本中,一氧化碳浓度[CO(无空气)]的百分比应根据以下方程计算:
CO(air-free)=UCO2/(CO2)*(CO)
其中:
uUCO2= 在天然气(12.2%)和液化石油气(14.0%)中燃烧燃料的二氧化碳的最终浓度,以百分比表示;
CO2= 燃烧产物中二氧化碳的测定浓度,以百分比表示;
CO= 燃烧产物中一氧化碳的测定浓度,以百分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