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家具氨释放量气候舱是按照标准《GB/T 36022-2018 木家具中氨释放量试验方法》要求设计的,进行木家具中氨释放量试验需要特定的设备,即木家具氨释放量气候舱,气候舱能够精确地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以模拟实际使用中的情况。
设备厂家:环仪仪器 木家具氨释放量气候舱(点击查看)
试验原理:
将木家具成品按照规定的休积承载率放入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和空气交换率控制在一定值的
气候舱内,当达到规定时间后,木家具成品释放出的氨通过吸收管被稀硫酸吸收,吸收液在亚硝基铁氰化钠及次氯酸钠存在条件下,与水杨酸生成蓝绿色的靛酚蓝染料,根据颜色深浅﹐比色定量。用测定的浓度、抽取的空气体积,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氨浓度,以毫克每立方米(mg/m³)表示。
试验步骤:
1.木家具样品预处理后,应在 l h内放入气候舱内开展试验。组装产品,折叠产品,可调产品应按最有利于有害物质释放的样式进行组装、打开,调节,按产品整件进行测试,产品所有活动部件表面应尽可能暴露在气候舱内。
2.在试验全过程中,气候舱内保持下列条件:温度:(23±2)℃;相对湿度:(45±5)%;空气交换率以h-1表示,样品表面空气流速:0.1 m/s~0.3 m/s。
3.样品放置在气候舱持续时间(24±0.5)h时采样收集,采样时,先将空气采样器与气候舱的空气出口相连接。大气吸收管内加人5 ml.~8 ml.吸收液(见3.1.4.3),开动空气采样器,采气速度控制在0.5 L/min~1,0 L/min,采气10 L,所收集的吸收液为待测样品溶液。同时记录采样时的大气压力和空气温度。采样后样品应在室温下24 h内分析。在相同条件下气候舱内未放置木家具样品1 h时所收集的吸收液为空白吸收液。
GB/T 36022-2018不仅是一个普通的工业标准,还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家具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了解和分析这一标准,可以更好地把握相关木家具产品的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