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的显示器一般是由LED或LCD组成的,但是无论由哪种材料组成,都需要通过SJT 11326-2016的标准检验。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电视机显示器的高温湿热气候试验,该方法用于测试显示器在高温环境下的可靠性。
一、高温负荷:
1. 电视机显示器样品放入室温环境下的的恒温恒湿试验箱内,并放置在试验箱中间,以便获取更精确的测试数据。
2. 试验箱温度逐渐升温至(40±2)℃,当样品温度达到稳定后,接通电源持续工作16 h。
3. 样品断开电源,试验箱开始降温并恢复到正常温度。
4. 按规定进行负荷试验检测,其输出功率应为额定输出功率的1/8,采用节目信号输入。
5. 当需要采用强迫空气循环时,依据GB/T 2423.2-2000中10.7.1.2的规定进行。
二、高温贮存:
1. 电视机显示器样品放入室温环境下的的恒温恒湿试验箱内,并放置在试验箱中间,以便获取更精确的测试数据。
2. 试验箱温度逐渐升温至(55±2)℃。当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试验持续2h。
3. 样品断开电源,试验箱开始降温并恢复到正常温度,恢复2h。
4. 按规定进行检测。
三、恒定湿热:
1. 样品不包装、不通电,按正常工作位置的状态放入恒温恒湿试验箱内,然后将温调节至(40±2)℃,当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再加湿度至相对湿度为(90-95)%,试验持续时间96 h。
2. 经过96h的试验后,先把试验箱的相对湿度在0.5 h内降低到(75±3)%,然后在0.5 h内,把试验箱的温度调节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范围,恢复4h。
3.如样品转移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的试验箱中去恢复,则转移样品的时间不应超过10 min。恢复后按规定进行检测。
注:对特殊气候条件样品的试验按产品规范规定进行。例如恒定湿热负荷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