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584-2001是中国国家标准,它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木家具中的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旨在保障人体健康和室内环境质量。
该标准主要针对以下8种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限制: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氨、羟丙基甲酰胺、六价铬、铅和汞。对于每种有害物质,标准规定了不同的限量要求,同时也要求厂家在产品上标注有害物质的含量和检测方法。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二、试验设备:
人造板及家具甲醛释放量测试舱
三、试验方法:
1. 溶液配制。
2. 甲醛的收集。在直径为240 m,容积为(9~11)L的干燥器底部放置直径为120 mm、高度为60 mm的结晶皿,在结晶皿内加入 300 mL蒸馏水。在干燥器上部放置金属支架。金属支架上固定试件﹐试件之间互不接触。测定装置在(20±2)℃下放置24 h,蒸馏水吸收从试件释放出的甲醛,此溶液作为待测液。
3.量取10 mL乙酰丙酮(体积分数为0.4%)和10 mL乙酸铵溶液(质量分数为20%)于50 ml带塞三角烧瓶中,再从结晶皿中移取10 mL待测液到该烧瓶中。塞上瓶塞,摇匀,再放到(40±2)℃的水槽中加热15 min,然后把这种黄绿色的反应溶液静置暗处,冷却至室温(18℃~28℃,约1 h)。在分光光度计上412 nm处,以蒸馏水作为对比溶液,调零。用厚度为5 mm的比色皿测定该反应溶液的吸光度As同时用蒸馏水代替反应溶液作空白试验,确定空白值为Ab
除了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还规定了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检测方法包括采样、样品处理、分析方法等,评价标准则根据有害物质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木家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销售或使用相应的产品,并进行处理或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