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555-2009是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名称为《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该标准规定了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结果的判定及标志、包装、运输等内容。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类车辆驾驶员前方180°视野范围。
二、试验设备:
汽车综合试验舱(点击查看)
三、试验程序(部分):
1. 按第4章规定确定试验车风窗玻璃的A区域和B区域。
2. 蒸汽发生器应放在紧挨车辆前排座椅靠背后面的地方,其出气口应在驾驶员座椅的R点上方580 mm±80 mm处座椅对称垂直中心平面上;若座椅靠背是可调的则应调至规定角度;若座椅靠背后安放不下,则可将蒸汽发生器放在座椅靠背前最接近上述要求的合适位置。
3. 将试验车开进试验室,停妥后熄火,降低室温直至发动机冷却液、润滑剂和车内温度都稳定在-3℃±1℃时为止。
4. 将装有至少1.7L水的蒸汽发生器加热至沸点,待稳定后,将其尽快放入车内,关好车门。
5. 蒸汽发生器在车内工作5 min后,1~2名试验人员进入车辆内前部。蒸汽发生器输出的蒸汽量应按每个进入车内的试验人员减少70 g/h±5 g/h。
6. 试验人员进入车内 l min后,按制造商的规定起动发动机。按6.2.1.5规定运行,并将除雾系统的温度控温器按汽车制造商的要求设定到试验温度相对应的值,此刻即为试验开始时间。
7. 除雾试验开始10 min时,应对试验情况进行记录,并描绘或拍照除雾面积轮廓图,并标上辨别驾驶员所在位置一侧的标记。
GB 11555-2009标准还规定了除霜和除雾系统的试验方法,包括实验室试验和车辆试验。实验室试验主要包括环境试验、性能试验和可靠性试验。车辆试验主要是在实际行驶情况下测试系统的性能。
GB 11555-2009标准的实施可以帮助汽车制造企业和相关单位测试和评估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和舒适的驾驶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