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497-1986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地面用太阳电池标定的一般规定。
该标准适用于地面用太阳电池的标定,包括太阳电池的测量装置、标定方法和标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用单晶或多晶硅太阳电池标定的一般技术要求以及产生一级标准太阳电池的程序。
二、试验设备:
太阳光模拟试验舱(点击查看)
三、试验程序(部分):
1. 测量项目
a.太阳电池在自然阳光下的短路电流。
b.太阳电池相对光谱啊应。
c.标定时标定场地的太阳总辐照度和光谱辐照度。
d.太阳电池温度。
2. 测量技术要求
a. 地面自然阳光下标定,要求太阳辐照度测试与太阳电池电性能测试同时在90s内完成。标定期间大气质量在1~2范围内。
b. 自然阳光总辐照度的不稳定度不超过±1.0%。
c. 太阳电池放在准直筒内(全视角为5°42'),准直筒安装在太阳跟踪器上(跟踪角度误差不大于7')。在自然阳光下,测量垂直入射的太阳总辐照度和光谱辐照度,同时测量太阳电池短路电流、温度、开路电压等参数。
d. 地面阳光光谱法标定时应记录当地大气压、气温、水汽含量以及准确时间等参数。
该标准的发布,为地面用太阳电池的质量控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也推动了太阳电池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