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8897.5-2006是中国国家标准中的一个关于原电池的标准,其中第5部分规定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一、范围:
GB 8897.5规定了水溶液电解质原电池的安全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以保证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在可以预见到的误用情况下安全使用。
二、试验设备:
电池试验设备汇总(点击查看)
三、试验步骤(部分):
振动-对电池施加振幅为0.8 mm,最大总振幅为1.6 mm的简谐运动。频率变化1 Hz/min,频率范围10 Hz~55 Hz。电池分别承受相互垂直的三个方向的振动,每个方向往(10 Hz~55 Hz),返(55 Hz~10 Hz)振动(90±5)min。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电池内部构造及安全保护:电池的设计应当考虑内部构造的合理性和安全保护的措施,以防止电池过热、短路、电解液泄漏等情况的发生。
电池的物理性能:电池应当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抗震性能,能够承受正常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力和振动。
电池的化学性能:电池的化学性能应当稳定,不会因温度、压力、湿度等因素而引起电化学反应的失控和电池性能的衰减。
电池的环境适应性:电池应当适用于各种温度和湿度的环境,能够在正常环境下正常工作,不会因为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故障。
电池的标识和说明:电池应当标明型号、额定容量、电压、生产厂商等必要的信息,并提供使用说明书,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电池。
电池的安全性测试:电池应当经过必要的安全性测试,如过充、过放、短路、高温等测试,以保证电池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GB 8897.5-2006第5部分规定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旨在保证电池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