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计步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三维加速度传感器、主要用来测量记录人体行走或跑步步数、可随身携(佩)戴的电子计步器。
二、试验项目:
高低温试验 、湿热试验、自由跌落、振动试验等。
三、试验设备:
恒温恒湿试验箱、跌落试验机等。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方法(部分):
1. 高温贮存
计步器在温度(60±2)℃环境下,搁置48 h后,恢复2 h,产品结构应无变形、开裂,功能操作应正常。
2. 低温贮存
计步器在(-20±2)℃环境下,搁置16 h后,恢复2 h,产品结构应无变形、开裂,功能操作应正常。
3. 恒定湿热
计步器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2)%的环境条件下,搁置24 h后,恢复12 h,产品结构应无变形、开裂,功能操作应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