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660-2016 是中国国家标准,标题为 "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of front fog lamps for motor vehicles)。该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前雾灯的配光性能要求和相应的测试方法。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L3、L4、L5、M、N类机动车使用的各种类型前雾灯。
二、试验项目:
耐高温试验、耐气候试验、耐化学剂试验等。
三、试验设备:
高温试验箱、氙灯老化试验箱等。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方法(部分):
耐温试验
试验按下列次序,三件新的配光镜试样应进行5个循环的温度和湿度(RH=相对湿度)变化试验:
40℃±2℃,RH85%~95%: 3 h;
23℃±5 ℃,RH60%~75%: 1 h;
30℃±2℃ : 15 h;
23℃±5 ℃,RH60%~75%: 1 h;
80℃±2 ℃ ; 3 h;
23℃±5℃,RH60%~75%: l h;
在上述试验循环开始前,试样应在23 ℃±5 ℃,RH60%~75%的环境中至少存放4 h。
注:23 ℃±5 ℃,l h;包括了为避免从一种温度转变到另一种温度的热冲击效应所需要的过渡时间。
该标准的发布旨在规范机动车用前雾灯的配光性能,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安全性能和使用要求。前雾灯是机动车在雾天或其他低能见度条件下提供前方照明的重要设备,其良好的配光性能对于驾驶员的安全行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该标准的规范要求,可以对机动车用前雾灯进行一系列的配光性能测试,以确保其光束控制、光束分布和光束颜色等方面的性能符合相关要求,并能够提供清晰的照明效果,减少驾驶员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视觉疲劳和事故风险。该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用前雾灯的设计、制造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