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851-2011是中国国家标准,标题为《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Fire Alarm Sound and/or Light Alerting Devices)。
该标准规定了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是一种用于在火灾发生时发出声音和/或光信号进行警报的装置,以便提醒人员注意火灾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二、试验项目:
高低温运行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振动试验、冲击试验等。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五、试验程序(部分):
高温(运行)试验
将试样放入试验箱内,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保持1 h,然后以不大于1 ℃/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到55℃±3 ℃(室外型警报器将温度升到70 ℃±3 ℃),在此条件下稳定16 h,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关断控制和指示设备,以不大于1℃/min 的降温速率降温至环境温度,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 h以上。
按5.2规定的方法进行基本功能试验。5.12.2试验设备
低温(运行)试验
将试样放入试验箱内,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保持1 h,然后以不大于1℃/min 的降温速率将温度降至-10 ℃±3 ℃(室外型警报器将温度降到-25 ℃±3 ℃),在此条件下稳定16 h,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关断控制和指示设备,以不大于1℃/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至环境温度,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 h以上。
按5.2规定的方法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通过遵循GB 26851-2011标准,制造商可以确保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提供可靠的火灾警报功能。使用单位可以根据该标准选择合适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并按照安装要求和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和维护装置,以提高火灾警报系统的效能和火灾应急响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