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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563-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标准

时间:2023-08-09 08:48:37 作者:环仪小编 点击:

GB/T 21563-2018是中国国家标准,其标题为《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Rail transit - Rolling stock equipment - Shock and vibration tests)。

该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在冲击和振动环境下的试验方法和要求,以评估其在运行中的耐受性和可靠性。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安装在轨道机车车辆上的设备进行冲击和随机振动试验的要求。由于轨道运行环境的影响,车上的设备将承受冲击和振动。为确保设备的运行质量,在装车前应模拟设备使用环境条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试验。
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模拟长寿命振动试验,这些方法各有利弊,其中最常用的有:a)振幅增强法:增大振幅,减少试验时间;
b)时间压缩法:保留原始振幅,减少试验时间(提高试验频率)﹔
c)振幅抽取法:当振幅低于特定值时,剔除其在原始数据中所占的时间段。
本标准采用上述a)所述的“振幅增强法”,与第2章中的引用文件一起,规定了用于轨道机车车辆上的设备进行振动试验时的默认试验步骤。但是,制造商和用户也可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采用其他标准进行试验,在此情况下,可不按本标准进行验证。若能获取有效的现场信息,则可按附录A的方法进行试验。若所采用的其他标准的试验量级低于本标准要求,则该设备被部分证明适合于本标准(仅当在现场条件下获取的功能振动试验量级小于或等于试验报告中的规定值时)。
本标准主要用于轨道系统上的机车车辆,也可用于其他场合。对于采用充气轮胎或无轨电车之类的其他运输系统,因冲击振动水平明显不同于轨道系统,制造商和用户应在招标时就试验量级达成协议。宜按附录A中的指南来确定冲击时间/幅值和振动频谱。当试验量级低于本标准时,则无法充分证明被试设备符合本标准要求。


二、试验项目:
振动和冲击试验等。


三、试验设备:
振动试验机冲击试验台等。


四、设备厂商:
环仪仪器


《GB/T 21563-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标准(图1)


五、试验程序(部分):

冲击试验
冲击次数
按IEC 60068-2-27:2008的规定,应对被试设备施加18次冲击(应在垂向、横向、纵向3个轴向分别进行正向、反向各3次冲击)。应对6.4.1中规定的每种机械状态均重复进行试验。

试验过程中的功能测试
在试验中不必运行被试设备。但某些设备应保持其功能的完整性,除在相关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应按制造商和用户在试验大纲中的要求进行验证。

运输和装卸
应符合IEC 60068-2-27的规定。

最终检测
试验完成之后,应按6.4.3对被试设备进行性能测试。由于测试性质的原因,此类测试可能超出了试验机构的能力范围,在此情况下﹐应由制造商完成,并提供书面证明,即证明在按本标准进行冲击和振动试验后,被试设备符合性能测试的要求。
应按制造商给出的参考点和测量点上获取的随机信号来计算传递函数。为进行检查或安装仪器而取下的盖板,在试验中应复原。
对于1类设备,应在第9章的试验条件下测得其传递函数;对于2类、3类设备,应在第8章的试验条件下测得其传递函数。
测量的相干系数不应小于0.9,若无法达到,则取不少于120个互不重叠频谱的平均值(或240个统计自由度的线性平均值)。
当传递函数或其他测量数据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分析并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GB/T 21563-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标准(图2)


通过遵循GB/T 21563-2018标准,制造商可以对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进行冲击和振动试验,以确保其在运行中能够承受冲击和振动环境带来的影响,提高其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该标准还为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了技术指导,保障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

标签: 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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